「福音」一词,按其字意,原指「喜讯」;但按《新约》作者采用此词的意义来说,乃是指天主子耶稣降生为人,从天上给人类带来的启示,和在他完成救赎工程以后,诸宗徒向万民所宣布的得救喜讯。
这喜讯的传报,最初只靠口头的宣讲,稍后才有不少人士把耶稣的生平与宣讲笔之于书,因而产生了「福音」的著作。按路1:1的记载,这样的著作在当时已为数不少,可是圣教会自初只承认《玛窦》、《马尔谷》、《路加》、《若望》这四部福音为受默感而写的经典,并着录在正经书目内,其他名为《福音》的著作,概着录为伪经。
《福音》书虽有四部,但所传述的「福音」却只是一个,因为四圣史所撰述的是同一的喜讯,只是在所采用形式上有所不同而已。前三部《福音》,无论是在取材和结构上,或在用字上,大致可说相同,甚至可并列对照,一望而知彼此间所有的关系,因而有「对观福音」之称。这三部福音之所以如此相同,是因为前三圣史记述了大体相同的「宗徒教理讲授」:玛窦记述了耶路撒冷教会的传授,马尔谷记述了罗马教会的传授,路加记述了安提约基雅教会的传授。若望因见前三福音已流传于世,没有重述的必要,遂由自己记忆所及,采取了一些有关的材料,在第一世纪末叶,针对当时人事环境的需要,编着了自己的福音,其目的是在攻击方兴的异端邪说。
四《福音》虽然不是狭义的史书,但就信实性来说:世界上没有一部史书可与之相比,因为各位作者,或是目睹所述之事的宗徒(玛窦、若望),或是宗徒的亲传弟子(马尔谷、路加),他们所依据的,全是亲历其事人物的口述;况且《福音》成书时,尚有不少耳闻目睹的证人生存于世。
四《福音》内不但包含了有关信仰绝对重要的道理,而且也给世人提示了诸德的完美模范,基督徒成全的最高理想:即为我们降生成人的天主圣子。